运动于我

俺是个喜欢运动的。当然不是类似什么整风、文瑞脑消金兽革一类的政治运动,那个东西太恐怖,其恐怖程度不逊于白色恐怖;俺是指折腾身体的体育活动。

若问我现在都参与哪些运动,这个简单,答曰:乒乓、网球、羽毛三者也,您瞧出点啥问题没?哈,俺知道您瞧出来了:你咋就玩些带网的呀?介个、介个嘛,还真不好一两句交代清楚,正所谓“一个孩子死了娘——说来话长啊”:从历史的角度来讲,最早我是什么体育运动都不会的,因为小时候穷,玩不起啥娱乐活动,要玩也都玩的是些野孩子式的、人称“瞎疯”的男孩子们的游戏,比如单腿攻城、骑“马”决斗、盘腿单脚独立的斗鸡、打嘎、砸皇帝、吃“狗肉”、弹弓战、坦克战、摔泥盆、滚铁环等等等等,瞧瞧,花色也是相当丰富的。女孩子喜好的丢沙包、跳绳、掷骨头子也偶一为之,至于太女性化的游戏象跳猴皮筋之类的是绝不屑于一试的,那是会被小同伴们笑话的。小时候总感觉在家里很压抑,跑出家门和小伙伴们一道玩才觉得海阔天空和温暖,儿时的那些个温暖的记忆几乎全都是与小伙伴们一块疯玩联系在一起的。我们的孩子头大概是出于对我身世的同情,总是很护着我,他是我们那一群中最身高马大力气也最大的一个,比同龄的我们高出半头,在我们中享有崇高的威望和号召力,在玩游戏时总会带着我,要么让我与他同伙好护着我、要么和我搭班,比如玩骑“马”决斗这类游戏的时候,他就宁肯当战马驮着我与人“厮杀”,有他这样坚固的下盘,我们是会十战九胜的,那十分之一的败绩也只是出现在当他实在技痒想当回战士而不是战马参与厮杀的时候,而往往在这个时候,我这匹“小马”啡啡直喘着实在驮不动他那样特大号的壮士,“堡垒”总是被从下部攻破的。他的名字叫大庆,姓张。

及至上了中学,我变得益发好强,居然每天坚持早晚各一次的身体锻炼,几乎到了雷打不动、风雨无阻的地步,锻炼的形式也无非是每回先跑上个一千米,然后做20个单杠正反手引体向上、30个俯卧撑、20个杠上倒挂屈体(这个是锻炼腰腹肌的)。下雪或下小雨是不会间断的,年节啥的也不会间断,下大雨或暴雨时改跑上下楼梯,在六层楼里上上下下不停地跑个十多个来回。周围的邻居看我这般光景,在训自己的孩子的时候就爱扯上我说事儿了。

如此这般,到了高中毕业的时候我已经不再是同伴中最矮最瘦的那个了,个字窜到1米74了。上了大学,中学的这一套锻炼程式依然照旧,所不同的是:大学里新增了更多种的竞技运动了,那时候是个小伙子大约都要迷足蓝排三大球中的某一种的,自然无一例外我也对这三大球哪个都想尝试,当然,对哪一种我都是门外汉,中学时只想着发粪读书考大学了,根本就不愿意拿出时间去玩被看做是不务正业的足蓝排,到了大学才想去玩可真有点启蒙过晚了。只是因为身体素质好,足球只够格参与班际间的比赛,却因为每踢必跛,身心俱受摧残闹得个心灰意冷,从此只看不踢,到而今更是连看都不看了(咱就不在这里拿中国足球说事了);篮球也是因为启蒙得太晚,除了球投得准外也无其他优势,也只能参加个班际间赛,和我那短命的足球“生涯”相比也好不到哪儿去,毕业后也仅参加过一二回所、中心际的赛事,又是因为看中我身体素质不错且矬子里实在是没得将军可拔了才不得不让我滥竽充数的,那时蓝投得倒是准,净投chua心球(不沾篮圈的),在我弹跳力巅峰时刻死命地蹦也只将将够到篮圈,扣篮?想都不想。排球这个东西,在三大球里技术含量客观地说应该是最低的,最后体育课选专业时我就选排球了,主攻手没我啥事,前头说了,咱个字不高弹跳又不行,当当二传、助个攻啥的还凑合,想不到这容易学的东西里也是高手如林,这世间的事往往就是这样:越是简单易学的东西学得人反而越多,高手自然就多,象我这种禀赋的最终也就混在本专业队里打一打,连个系队都沾不上。

除了三大球之外,在校期间我对游泳和羽毛球也挺上心。游泳运动是我们班的强项,当年蛙泳和自由泳的校记录分别是我们班上的马大手和鲁大鼻子创造和保持的,俺也受影响无师自通学会了自由泳、蛙、仰泳,只那个操蛋的蝶泳至今未学会,象根头发误入口中,吐又吐不掉吞又吞不得,不爽。

田径无论跑、跳、掷在本班里我说自己是第二都没人敢说自己第一,可范围再大点与本专业其他班级的同学比,在跑步这一项里我已不是第一了,邻班有个来自新疆的家伙,善跑,跑起来狗都撵不上,短、中、长跑俱是冠军,特别是长跑,耐力极佳,我这样天天早晚坚持跑步的也会被他拉很远,兄弟们在羡慕嫉妒恨的复杂情绪里不无夸赞地说:“真他妈的比牲口还猛!”,从此得一雅号——范牲口,全系皆知。

打羽毛球我大概是多少有那么点小天赋,无人指点,一看就通,放长调短、推挡、平抽、步伐、扣杀这一套掌握得还挺快。很快地,系里就只有一女生才能跟我水平相当了(别惊诧哈,确实是一女的,好的女羽毛球选手确实并不少见),人家打小就有羽毛球训练基础,看我还比较上路,刚开始时她约我打,后来我约人家打,省吃俭用专门买了一挂羽毛球网,都是到正规场地拉网打。买网也没用,也没能网住个啥,经常切磋的结果是——人家看上了别人成了别人的女朋友。

啧啧,这裹脚布一扯扯了二里地,纵观我大学期间的运动史,可以不费力地总结出一个特征,那就是:无论哪种运动,即便是在最小的池塘里我都不是那条最大的鱼,充其量,中等偏大的鱼而已。

工作以后,每天早晚的锻炼仅持续了年把就撂了摊子,前线生活条件很差当时,没什么运动的场地和运动器材,还经常起浮尘,但伙食特好。运动一停、伙食一好,两头夹攻没个不肥的。体重迅速从68公斤蹿至80公斤,跟吹糖人似的。调回市里工作以后想再捡起锻炼来,决心不小,可这人呐一旦懒惯了,再想勤快起来着实是难,所谓由奢入俭难大概是近似的道理。什么每天跑步、做俯卧撑、引体向上啥的全都懒得弄了,以我当时的体重已觉万分辛苦了,选点轻省的干干吧,又去游泳和打羽毛球了,可惜生活和工作压力以及懒惰这几样东西内外夹攻,游泳馆我拢共没去过20回,羽毛球我也就去打了不到30回,然后4、5年前在另一项运动上我却找到了新的兴趣点——网球。

有点羽毛球基础对学打网球是很有些裨益的,羽毛球中的很多基本技术,比如高压扣杀、网前截击、步伐、击球线路意识、反应的敏捷性这些东西和网球是极相通的,而这两项运动最大的不同是:网球是正反手左右挥拍对拉、对攻的,羽毛球基本是上下挥拍,横抽、平推有,但很少用到,而网球刚好相反,基本的击球动作都是左右挥拍,上下挥拍仅见于打高压球,横抽平推使用的相对较多。

在我们大约有万把人的单位里,我算得上是开始打网球比较早的,头一两年里,大家的技术水平都不咋样,在组织的比赛中我还能得个第二、第三的名次,那会儿心里还觉得自己怪不错的来,象《大笑江湖》里的小沈阳唱的那句“世界第二也挺好”,当然不是真的世界第二,也不过只是我生活圈子小世界里的“世界第二”,不成想哦只两三年的功夫,一帮比我起步晚的后起之秀纷纷追了上来,最近一两年再打比赛心中益发恐慌,从前在我眼里的面瓜们一个个从只输不赢到赢少输多一直到赢多输少,这让我心里真切地感到恐慌了,开始怕输,开始畏手畏脚,在这种心理压力下连基本的技术动作都做不完整,患得患失让我把本该打好的球都能打糟了,该赢的都打输了,而自己竟一度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

后来痛定思痛开始找原因,与那些技术不断上升后来居上的球友相比我的技术不够扎实是一个原因,技术不好自然对抗起来自信全无 ,但这只是技术层面的,我后来想到了还有更关键的心理层面的:我接受不了人家由面瓜向高手的转变,人家越来越进步而我却停滞不前不思进步,比赛时又怕输,恐惧和患得患失是潜伏在我身体里更大的心魔。今后除非我两条腿走路再无他法:一是对网球技术要有更加细致细腻的追求,二是在增强技术水平的前提下克服自己内心的魔鬼。在比赛中,击败对手有什么了不起?胜败本寻常事,在竞技运动中也能让自己的心智成长,战胜自己内心中的恐惧和患得患失的心魔才是更该追求的,这也是我现阶段对竞技运动真谛的一点心得。这两件事我已经开始在做,以后不论会怎样,胜与败已不那么重要了,享受运动时的大汗淋漓,享受运动带给我的快乐和人缘,在运动中历练心智,这才是人生好风景。

最近这两年单位里开始给员工配乒乓球台,我和同事们又开始利用每天工间操时间打乒乓了,有赖于我比较好的体育运动悟性,在科室级的日常比赛中我又成了“小池塘里的中偏大鱼”,有水的鱼已然是不错,管他是不是够大,只要活得快乐,哪怕是条小鱼也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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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美如斯

 

        秋是最有色彩感的季节了,不说冬,单拿出春与夏的色彩与秋相较,也略显单调、单薄了不少。

        在我的经验里,秋季里开车,常常会很冷不丁的、很不期然的,就有了一种仿佛突然闯入童话世界里去的错觉,那一切,只不过发生在我刚刚那一转弯之间,只这一转弯,我就弯进了红黄绿褐、五彩杂陈的油彩画境里去了,心里忍不住就一叹:“喝!可真赞!”

        这样的体验,在别的季节几乎是从不会发生的。

        如今已近深秋,走在蘑菇柳列队两旁的细弯细弯的步道上,微微的风中,沐浴叶雨轻轻的飘扬,摇落潇潇洒洒遍地的金黄,人在步道中走,心却象漂浮在高天绵软绵软的云端上:天那么蓝、云那么白、叶那么红又那么黄、我的心那么的轻盈都想唱,唱一句“大风起兮云风扬,秋色秋景好风光”

        就这么一路唱着秋的歌,从从容容走向冬、又走向春、走向夏、走向又一个秋……

        前些日子拜访胡杨林,被秋野、秋色所惑,几不欲归。         捡了几张片子炫一炫秋之好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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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仲秋

 

日子晃到今天,秋阳似火的时候已然过去。

仲秋的阳光,不温、不火,照射在身上已是暖的感觉,让人觉得舒服、安适。

四季的轮回,到了秋这,总是让人心中一顿。

不似夏日过得浑噩,除了热而外,对生命的思索和体味较少。

秋让人想得挺多,这大概是“多事之秋”一说的根源和出处吧?

能同样给人以较强烈震撼且能与秋并驾的季节,大约唯有春了。尤其初春,万物复萌的田地(无论乡间的田野还是城里的花圃、草地),只一夜春风,“刷”地草呀树呀就都鹅黄嫩绿了,“砰”地一声,花就全开了。一切都迎着阳光、挺着腰板,一切都是欣欣然的样子,让人一下子对生命有了某种极强烈的意识。

我们爱把岁月、光阴说成“春秋”而不说“冬夏”,比如“过了七十二年”我们也说成“过了七十二个春秋”,而几乎从不说“过了七十二个冬夏”。究其原因,大概也是因为四个季节里,春与秋给人的感受最是深切的缘故吧。

只不过,春是生发,是生机尽显的时候,煞是热闹红火、意气风发;而秋,与春相比,到底有些荒凉况味,见了树叶由绿而黄由树梢缓缓坠落,以为是生命的款款谢幕,以为是生命到了收场的时候。

其实,细细想来,秋,也只是四季轮回中的一个驿站而已,生命至秋并未止步。它只是生命循环往复中从未间断过的一环。怕只怕你彼时彼刻心里有了心结,化解不开、排遣不掉。而这心结恰又与落叶西风共了振,于是你自哀自怨、自叹自怜,把自己封闭于自我营造的悲凉心境里,全然屏蔽了秋实时候的缤纷炫丽、丰满喜悦,看不到天高气爽下的白云悠然飞渡。

秋是个爱在广袤的田野里撒欢的孩子,假如你到田野去到乡间去,准能碰到这个欢快的孩子,你一定会在农人装满收获的拖拉机厢斗高处、在金黄翻滚的麦浪里、在有着缤纷色彩的树林、水洼、蓝天白云下看到他淘气的身影。

当你看到他了,你准会在心里叹一声:秋这孩子,你可也真够淘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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捧茶小坐

茶有冷饮热饮之分,所谓冷饮,无非冷水冲泡者也,热饮自然是用热水喽(最常见的冲泡法)

冷水冲泡的叶片,其舒展开身子的时间够长,慢慢悠悠地伸展得舒缓。这种时候,如果你碰巧又有足够的闲心,看着茶叶片一点点舒展开身段来,也很见趣,宛如观孩儿慢慢长大,有小喜悦心轻轻漾起……

冷水泡出的茶,水是色、味俱淡的清汤,味只微苦而茶特有的味道却也沉静绵长;

热水冲泡的略显烈热、刚猛,于上火之人不很相宜。

还是冷水泡的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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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子里的那些事儿

       几日前路过成都,到武侯锦里浪转,看到有三国人物泥偶,甚觉可爱,遂掏银携回。

      及至归家,本随意摆于桌面,不意竟自己看出故事来(图?),甚觉好玩;又玩心大起,七摆八摆,遂成小短剧一套。

      惜哉剧情无甚创新,深以为愧,然把玩之间,尚有盘桓历史旧日时空感,殊堪嘉慰矣。 

                             主公放心

 

 

 

张飞:何不让大哥使唤自己的水去!     

             老备:“三弟不得无礼!”

                                                                       

 

        孔明:三将军敢是怕了么?

 

 

         孔明:二将军智勇双全,天下几人能敌?

           孔明:就便放起几堆狼烟

老孔:“三将军果然神武!”

            孔明:大事谐矣!

 鸭个谈结粪进的领佳节又重阳导班子、锅们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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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遇见的张家界

                                                                                                      张家界自在神仙猴

                                                                                                   凝眸

                                                                                                    金鞭小溪

                                                                                                             光影之寨

                                                                                                          桥

                                                                                                           云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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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公英和蟋蟀

       夏日的山谷里,清凉的山风顺着谷口静静的吹来,各色的野花野草在金色的夕阳下尽情舒展着腰肢,随风轻轻摇摆着,享受着炎炎夏日中难得的凉爽。风,从花草枝叶的间隙中穿过,轻轻地打着呼哨,调皮地滚过草坡,花草们迎合着风的呼哨翻滚起绿色的浪,一浪一浪拍打着山坡,静谧的山谷显得愈发的寂静。

       一种悠长、婉转的鸣叫在草甸中响起—“屈屈屈……屈屈屈……”,和着绿浪的节拍、风的呼哨,在寂静中显得异常清脆、响亮。

       这声音在寂静中显得有些突兀,大家都循着声音望去,好奇地想知道是谁在那里放肆地吟唱——原来是头顶上长着两条长须须的蟋蟀在草窠中振翅歌唱。

       一个细细的声音从蟋蟀的身下传来:“哎呀,你压得我好累呀!”,蛐蛐儿被这不大的声音吓了一跳,低头看去,原来是自己身下的一棵小蒲公英在娇娇地叫。蛐蛐儿赶紧跳下来,红着脸结结巴巴连声赔着不是:“乃木…乃木收瑞”,蒲公英举起自己八片叶子中的一片掩住嘴打趣着轻笑:“哈呀,还是只英国蛐蛐儿呢!

       “岂敢岂敢,跟一个前几天进山的背包客学的。压疼了没有?吵到你了吧?”

       “没有,我可没那么娇气!”蒲公英摇着毛茸茸、蓬松松的小圆脑袋说着“而且,我还觉得你唱的歌还挺好听的呢”

       “既然你爱听,那我以后就天天唱给你听吧?”

       “好呀好呀”

       从此后蛐蛐儿每到空闲的时候就来到这棵小蒲公英身边来歌唱,唱累了他们就说话,说累了他们就依偎着听风……他们彼此都很着迷,觉得找到了有很多心里话可以说的好朋友,觉得对方带给了自己前所未有的许多生活乐趣。他们都希望这样的日子可以很长很长。

       可是许多天以后,多日的晴天变成阴天了,也许不久以后还有可能下雨,于是蒲公英想到了一个问题,当蛐蛐儿今天再次飞到她身边时,她就问了:“若是……若是明天下雨可怎么办?我的满头蓬松的美丽头发都会被雨水无情地打落的,难看死了!而且……而且,如果雨特别大,我还有可能被淹死的”

       蛐蛐儿被这个难题难倒了——他是真的不愿意看到蒲公英遭遇到她刚刚所描述的那种悲惨境地的,可是他小小的蛐蛐儿又能怎样呢?

       “要不我尽我所能去拖一片尽可能大的树叶来给你遮遮风挡挡雨吧”蛐蛐儿想了想后这样说。

       “可是对于大暴雨来说,那树叶又有什么用呢?!风一吹就跑了。而且大暴雨会把我淹死的,你干嘛不想法子把我挪到那边的高坡上去呢?!”

       蛐蛐儿看到过人类有铲子,可以用它挖出花或者草并将它们移往别处,可是自己只是只蛐蛐,他很恨自己的没用。他愧疚着无言以对。

       蛐蛐儿的沉默惹恼了蒲公英,她大声吼着:“你这个没用的东西,你在暴雨来临的时候都没本事救我,你有什么用?!你滚吧!滚吧!滚!”

       蛐蛐儿羞惭得低下了头,他觉得自己很对不起蒲公英对他寄予的厚望,只有默默地转了身,一对一向高傲的长长触须耷拉着,垂头丧气地拖着缓慢、沉重的步子离去……

       离去的路上,蛐蛐儿还是在想——“无论怎样,趁着天还亮,我还是应该去找一片大点的叶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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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的智慧之关于对“临时”的思考

十多年前,看到过一则故事,至今记忆犹新。为何能记这么久?无他,只因它曾让我的内心感到过真实的震颤。下面我就预备回放这段故事:


话说有这么一对刚毕业的大学生恋人,决定一起到一个大城市去打拼。他们都是山民的孩子,没什么背景也没有钱,受自身经济条件所限只好租了一间地下室住下。


来城里月余,女的目前还工作无着,男的运气略好已经找到一家规模尚可的私人公司,昨天刚开支。男孩因挣来了第一笔家用而开心,他和妻子抱在一起好让这份开心在他们之间分享、蔓延……冬日这个无暖气、无电暖的地下室也显得并不那么冷。


温存很久之后,小两口商定:这笔钱并不多,初来乍到以后要用钱的地方还很多,先用一部分先买一些基本生活用品,可要可不要的先放放,剩下的留着以应付以后的不时之需。


赶上今天是周日,本说要小两口一起去超市采购的,但想到男的刚到新公司,业务还有不很熟悉的地方,需要在家里继续抓紧补课,女人决定还是自己一个人去超市,说自己一个人能行。


差不多午饭的时候女人采购回来了,男人听到走廊里的动静赶紧出去接,刚拉开门,谁想女人已碎步冲到门前了。但见女人的双手已被米袋、油桶、菜兜占满了,虽额头上沁满了细密的汗珠,人却开心得不行。


男人帮着把这些生活必需品归置好,有点心疼地看着女人,女人倒故意显得满不在乎地问“猜还买了啥?”男人想:那点钱并不经用,猜不准只会徒伤女人的心,倒不如不猜,于是说:“还真猜不到,什么呀?”


女人从背包里拿出一件淡蓝色的衬衣,说:“赶上打折,三五折就给你买了一件。”  男人说:“我有衬衫呀,还可以穿,不该再买的。”


女人说:“应该买,你的衬衫领子都早磨出毛边有些咧嘴了,你在新公司和客户打交道,总该注意下自己的形象的。”  男人默然,心里有点暖。


女人又问:“猜还买了啥?”


男人想:最近妻子一向都很节俭,但也该添置一两样物事才好。就猜:“发卡?”  女人摇头;      又猜:“手套?”  女人再摇头,之后从包里快速掏出一个一包卷在一起的卷筒在男人眼前一晃,男人好奇,一把夺来解开绳带,展开一看,是几幅一尺见方的小幅油画。


男人失望,问:“怎么想起买这个?”   


女人说:“去超市的路上碰到几个美院的学生在路边卖作品,过去看看确实有几张不错的心里又喜欢就买了,权当是又帮他们忙又可以拿来布置一下咱们的房间。”


男人脸上露出了不悦:“就这么间地下室,我们只是临时栖身一下的,装扮它何用?咱们可没打算再这住上一辈子!


这个时候,女人只问了一句话,男人就先是沉默,继而低下了头。


女人问的是这样一句话:“我们每个人的生命难道不都是临时的么?!”




    的确,相对于浩渺宇宙,即便是相对于地球的历史甚至相对于生物的历史、人类的历史,每个人的生命都仅仅是一瞬间罢了。如同我们人类感叹蝼蚁生命的短暂,试问谁的生命又不是临时的呢?!


可悲的是,人类中有太多的人不大懂得“临时”之于整个生命的意义。每个青壮年男女都确乎相信自己的生命长着呢几乎差不多是永生,临时只是临时,因为其短暂所以不必看重。这种看法正折射出这种人对生命认识的稚嫩。


如果把一个好质量的生命全过程比喻成一串精致高贵的珍珠项链,那么每一年、每一月甚至每一天都是那熠熠生辉之链上的一粒一粒璀璨明珠!


想要自己的生命最终能穿成那串完满的珍珠项链却又踢开一粒一粒的珍珠,您觉得成吗?!




    怎样做才比较接近成为个生命的达者?


何不张开怀抱,拥抱每一个日出日落、欣赏每一次朝霞晚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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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则寓言

    有这么一对儿好结伴旅行的旅者,一个姓平,名常心;另一个姓贪,单字一个心。他们最后一次的结伴旅行是在茫茫沙漠中。


    话说他们在沙漠中跋涉已半月余,所带饮水已于昨日告罄,而欲走出沙漠,保守的估计尚需两三天。



    这一日正是骄阳似火的正午,赤日炎炎、沙皮烫脚,周遭寂灭无声,惟一可听得到的仅有他俩疲惫不连贯的喘息声。他俩象久已脱水的鱼,大张着唇已皲裂的嘴面对着茫茫荒漠边搜寻那心中久盼的边际边大声喘着粗气……


    这时,他们都看到了在那高高的沙梁上有一只粗糙的瓷碗。


    他们奋力爬上沙山,看到一个共同的事实——碗里有半碗水。



    贪心很沮丧,大骂:“为什么只有半碗水呢,为什么不是满碗呢?!而且还是个破碗,这半碗屌水顶个球用!”气得他抬脚就想踢翻这半碗水;


    平常心赶紧拦住了他暴戾的脚,说:“多好呀!终究还有半碗水啊,感谢命运。”


    平常心虔诚而小心地端起这半碗水,心存着感激将这半碗水细细喝下,虽然不顶太大的事,但他已经感到很知足了。



    后来的旅途上再也没有哪怕半碗甚至只盖满碗底的水了,尽管也出现了一些看着更漂亮的花里胡哨的碗,但碗里始终都是空的。


    靠着这半碗水,平常心的生命走得更远,他走出了沙漠,更走向了生命的广阔处、深深处;而贪心,很不幸,他寂灭在沙漠中了。




    佛祖知道这件事后,只说了一句:“他们看到的难道不是同一碗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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